梁智鴻指出,勞資雙方原則上同意制訂工時政策,但對如何執行卻有分歧,例如是用立法、規條、勸喻抑或教育方式規管,以及計算工時的方法到底是每周抑或每月計算等也有不同意見,因部份行業工作時間較飄忽。
除了市民不感興趣令諮詢有困難,梁智鴻也稱,很多持份者包括僱傭雙方,也分不清標準工時和最高工時的分別,他強調即使有標準工時,也不代表實質工作時間不可以加長。梁智鴻透露首階段諮詢年中完成後,料會推出有方向性的第二階段諮詢,再次收集市民意見。他強調制訂標準工時政策時,會考慮有否影響經濟及競爭力;對家庭及工作生活比例的影響,以及應否立法規管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