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草擬水炮車指引 民權觀察聯署促公開使用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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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組織「民權觀察」及「香港人權監察」發起聯署,要求警方公開水炮的使用原則,以及制訂符合人權和尊重集會自由的準則。
伍家亮攝
警方早前引入3輛俗稱「水炮車」的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保安局局長以涉及「警方戰術部署」為由,拒絕交代水炮車使用原則。人權組織「民權觀察」及「香港人權監察」發起聯署,要求警方公開使用水炮車的原則及指引,並制訂符合人權和尊重集會自由的使用準則。
警方現正草擬使用水炮車的指引及培訓計劃,民權觀察成員沈偉男指,香港首次引入水炮車,基於水炮車有機會帶來嚴重的後果,亦有可能對示威市民或途人造成人身傷害,故警方需要公開使用水炮的原則及指引,令市民了解警方在怎樣的情況下會使用水炮。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指,警方在制訂使用原則時,亦應該加入符合人權及尊重集會自由的準則,「我哋係參考咗聯合國同埋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嘅原則,使用水炮應該係最高度嘅武力,警方用水炮時必須要防止傷及無辜,同埋警方喺任何情況下都唔可以用水炮去驅散和平集會,咁樣係傷害集會自由嘅權利」。他又表示,警方不能以水炮攻擊示威者的頭部,因會造成嚴重的人身傷害,甚至死亡。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指,若警方日後使用水炮車,事後必需發表報告向公眾清楚交代使用水炮的決定和詳情,也需要記錄受傷者數目,以作問責之用。兩個組織於今日發起「一人一信」行動,王浩賢表示會將收集到的信件,去信保安局、警務處及相關部門,「希望佢哋可以見到市民嘅關注」。
警方回覆查詢時稱,警隊會為水炮車制訂嚴謹的操作守則,但重申因該守則及操作指引涉及行動部署的細節,故不宜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