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仁表示,政府應盡快就副局長不能持有外國籍,定出明確政策和決定,最理想做法是按照社會期望,立法限制副局長不能擁有外國籍,「𠵱家市民嘅期望已經好清楚」。他又批評,今次副局長風波除反映政府審批副局長政治敏感度不足外,亦反映推薦持加拿大籍的蘇錦樑出任副局長的民建聯,在政治判斷和政治承擔有問題,「我諗佢哋亦會被市民追問,因為佢哋成日嗌人留港、建港,又自稱愛國,但原來佢哋覺得由外國人做問責官員都無所謂。」
何認為,目前市民要求政府按社會民情立法,限制副局長不能持外國籍十分合理,「市民係想培訓佢哋成為本地局長,如果你哋連外國籍都唔肯放棄,咁仲講乜嘢承擔?我哋究竟用緊公帑去培訓邊個國家嘅人才?」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指,《基本法》實行已10年,當局可以考慮檢討對司法機構和功能組別的國籍限制。民建聯主席譚耀宗指,不覺得有需要就國籍問題修改《基本法》,亦看不到有需要立法,但他未能提出政府回應民意的具體做法,只稱「呢個要等政府自己去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