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包括兩名高級小販管理主任黃成炎(五十七歲)、楊孝行(五十三歲),四名小販管理主任翁漢奎、鄧偉強、葉漢武、張添林,及其餘十三名助理小販管理主任,董貴福、劉廣輝、李國全、陳榮智、陳浩光、袁尹業、甘淑芳、張榮壯、劉石平、鄒榮昌、陳志誠、梁慶坤、廖志昌(三十四至五十三歲)。各被告另否認一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只拉「替死鬼」
案發於九七年五月至九九年三月期間,控方案情透露,當時食環署販管隊負責檢控在觀塘市中心仁愛圍特定範圍外擺賣或阻街的小販,並將物品充公。為減輕損失,區內小販遂制訂每月「被捕輪更表」,每名小販皆會輪流做代罪羔羊,給販管隊票控及上庭認罪。
涉案兩名高級販管主任事先決定將會拘捕的小販人數及行動時間,再由販管主任「通風報信」與小販商討,故販管隊進入仁愛圍「拉人」時,便即時票控被選做替死鬼的小販,當作真正阻街的小販。涉案販管隊職員亦容許持牌小販代替無牌小販被捕,並准許小販以較小型的「道具」手推車給販管隊充公,保留原本的手推車做生財工具,販管隊亦只象徵式帶走被捕小販的部份貨物返回觀塘警署,其餘物品繼續留下在現場。
案件編號:DCCC8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