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一
「見啲團咁平、重一個月前報名,對方言之鑿鑿話夠晒人數,諗住好穩陣,點知最終咪又有種種原因成唔到團!香港旅遊業咁蕭條,點可以容納到呢個情況㗎!」
旅遊夢落空的施小姐向記者大呻不滿。她原本打算連同五名友人於上月二十八日出發往泰國遊玩;為免有所失誤,他們早於出發前一個月已到新華旅行社柴灣分社報名、並即時繳付五百元定金。
施小姐投訴說,當時職員曾肯定地對他們說,人數已足夠、只是航班及時間等詳細資料未確定,這些只是一般正常業內運作情況。施小姐與友人相繼繳付餘款,滿懷興奮期待心情等候出發。豈料,事情卻非這般理所當然。
七天通知期不公平
出發前八天,施小姐接獲旅行社職員通知,稱旅行團因缺乏機位而取消。他們隨即往查詢。「職員話冇機位佢哋都控制唔到,游說我哋去另一個貴嘅泰國團,但呢兩個團係同一日出發,亦同樣係坐泰航;點解貴團就有機位,平價團就無呢?我覺得佢哋前後矛盾,佢哋竟理直氣壯咁話已經照旅遊業議會嘅規定,七日前通知,咁即係冇問題!」
相當無奈的施小姐直言,七天前通知制度實對消費者不公平,旅行社以這規定逃避責任。
個案二
黃先生早前往新華旅行社荃灣分社報名參加上月二十九日出發的韓國四天團;他們一行六人參加一個價值一千五百九十九元的團種,分別向公司申請假期;不過,事隔大半個月,正當一切都準備就緒,卻於出發前八日收到旅行社通知不能成團,原因「無機位」。
運用有限能力消費
大感掃興的黃先生稱,職員游說他們參加另一個韓國五天團,團費貴一千元。「佢哋都計到好準,八日前打嚟話唔成團,唔違反七日前通知嘅規例;我哋小市民去旅行,公司假期同預算費用都要計到好準,唔係人人都可以話畀多一千就一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