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根據情報昨在觀塘及牛頭角進行突擊搜查行動,搗破一個涉嫌貯存冒牌藥物、毒藥及含危險藥物成分的藥劑產品作銷售用途的批發集團,儲存藥物的地點包括3個迷你倉。初步估計,行動中檢獲藥物共約40萬粒,當中一半冒牌藥是男士專用西藥「威而鋼」(俗稱「偉哥」),亦有部分是「搖頭丸」及「藍精靈」,估計價值逾1000萬元,一名49歲涉嫌為集團主腦的男子被捕。政府化驗所需要進一步化驗有關冒牌藥,才知道藥物是否有藥效。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行動)課監督黃炎沛今日在記者會上表示,疑犯涉嫌將冒牌藥放入男士專用西藥的樽內,相信是為了方便存放,但指將冒牌藥存放在迷你倉的做法並不常見。他指出,由於聖誕及新年假期臨近,估計不法份子囤積大量藥物供應市場,海關會特別在節日期間,繼續透過嚴厲的執法行動打擊冒牌藥物,並與相關的政府部門及機構緊密合作。海關提醒商戶,管有冒牌藥物作商業用途屬嚴重罪行,違法者須負上刑責。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士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任何人士未有按照條文的規定而管有毒藥表第1部所列任何毒藥,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及罰款五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