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送中】關押第20 天!「家屬全不知情」 律師料6人被迫用官派律師
港版國安法12港人送中偷渡
12名港人上月底涉偷渡往台灣時被廣東海警截獲,拘留在深圳鹽田看守所,至今被關押了20 天。繼盧思位代理的港人被指已經自己委託了兩名官派律師,另一名被拘留的香港青年李子賢的律師也已獲告知,李也在看守所自行聘請兩名律師,家屬並不知情。
據知,律師紀中久今早前往深圳公安局鹽田區分局交涉並投訴,他在信訪室等了半小時後,一名自稱是法制科的工作人員接待,紀中久把在看守所未能見到李子賢的情況告知,指當局對具有合法委託手續的律師阻礙會見是違法的,並特別指出,該案涉及香港居民,在辦案過程中更應謹守程序,避免損害大陸法治的形象。紀中久要求當局書面告之李子賢「聘請」的律師姓名、聘請渠道,也要求會見李子賢,以便當面核實委託律師事項。紀中久指出,偵查機關應當依法辦案,保障被告人辯護權。紀中久又說李子賢不過被捕大約20天,在家屬不知情的情況下竟然被聘請兩名律師,這種越俎代庖的行為令人懷疑。根據本報昨日獲提供的對話內容,家屬已經表明不會聘請該律師以外的其他律師。
另外,一名從外省到深圳為港人辦理案件的律師,也被他所在省份的國保要求退出代理案件,要脅稱否則可能會對他的律師執業生涯有嚴重影響,又要求他不要接受任何媒體採訪,他指對方稱案件十分敏感,涉及「港版國安法」,下周如果去深圳必須通知他們,國保人員會跟隨同去。
有一名同樣代理案件的律師對本報表示,目前總共已有六名律師前往要求會見當事人,但全都跟盧思位和紀中久一樣被「打回頭」,他估計當局直接安排了律師給六名被捕港人。
《蘋果》亦接獲報料,該報料人稱自己早前因為犯事被刑事拘留,在深圳鹽田看守所被扣押37天,其間有聽聞12名港人被捕事件,他指在周一 (7日)在接受完查問、返回監倉時,見到一名青年被押送,有人員問該青年的名字,他指青年回應為嚴文謙。報料人指自己與疑為嚴文謙的青年擦身而過,他頭髮被剃光,目光比較呆滯,自己第二日也獲釋,在港隔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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