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抄襲禁申請研究資助兩年 城大教授申司法覆核

蘋果日報 2017/09/08 19:13

抄襲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陳忍昌香港城市大學電子工程系

香港城市大學電子工程系講座教授遭教資會裁定,其研究資助申請書內的一幅圖像屬抄襲,因而遭禁止申請研究資助兩年。講座教授就裁決提上訴不果,今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教資會錯誤解讀抄襲、對方沒足夠證據證明他抄襲,要求法庭撤銷教資會相關裁決。
申請人陳忍昌,答辯人為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的研究資助局。
據申請書透露,陳於2013年聯同武漢的華中科技大學向教資會申請「高等學校博士學科點專項科研基金與研究資助局研究用途補助金合作研究計劃」,研究關於用於綠色納米電子器件的電子互連納米粉末。
教資會審視申請後發現申請書內一幅有關納米電子連接結構的圖像沒有附上出處,要求申請人解釋。申請人回應指圖像部分由學生所負責,他因疏忽而未有發現圖像未付上出處,申請人指圖像與研究內容無關,並申請修改及撤回圖像。城大其後就申請人被指失當一事作出調查,報告指申請人非故意抄襲,行為屬無心之失,認為申請人的失當不屬於抄襲。
但教資會其後仍維持對申請人的抄襲指控,認為申請人需對其申請書負責,禁止他申請資助兩年。申請人認為教資會指控嚴重影響他的聲譽,遂入稟興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