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或用頸巾殺人 遭質疑無施救

蘋果日報 2018/04/28 00:00


【衣櫃藏屍案】
【本報訊】26歲空姐2013年被男友殺死並藏屍寓所衣櫃,案件昨續審。控方傳召法醫作供,他認為空姐較可能是被頸巾勒死,而不是被徒手掐死,同時對被告殺人後曾急救的說法抱極大質疑,指被告若施心肺復甦法十多分鐘,胸口肯定有瘀傷,但剖屍時全無發現,質疑被告誇大說法,甚至根本沒進行急救。
法醫賴世澤(圖)形容當日12月8日發現陳曼儀遺體時的狀態,側躺在衣櫃底部,四肢屈曲,頸繫着港龍頸巾,身穿的制服裙褪至腰部,露出內褲。他指死者頭部水腫,臉因為血缺氧變成藍色,右眼張大兼有血水流出,舌頭微微伸出。賴表示死者四肢僵硬,他要用力鬆開關節才可將遺體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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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稱死者胸無瘀傷
被告莫俊賢(30歲)被捕後向警方稱,徒手扼着死者頸項,直至察覺對方失禁才鬆手,又稱曾在聖約翰救傷會學心肺復甦法,幫死者「㩒咗幾個字」。賴反駁,若連續急救了十多分鐘,死者胸口被按壓過百次,必定造成皮膚或肌肉瘀傷。但他剖屍時發現死者胸口沒瘀傷,直言被告誇大其辭,甚至根本沒施救。他又指,失禁不代表該人已死去,可因該人經歷極大恐懼和痛楚,若被告發現失禁時鬆手並施急救,很大機會能救回死者,故他對被告說法抱極大質疑。
死者頸項共有5處傷痕,賴估計其中兩處橫向條狀擦傷,很可能是拉扯頸巾而勒傷;頸前方有如「刮痧」的擦傷,亦應是頸巾刮成;近喉嚨一處有指甲抓痕,很可能是死者被勒緊之際試圖拉開頸巾,由上而下用力抓着頸巾。
賴又指死者手臂有瘀傷,傷勢非自己造成,而是有人捉着她的手臂不讓她活動。另外死者大腿有大面積瘀痕,可能是被告用膝蓋壓着她所致。賴指死者的喉嚨軟骨有碎裂,亦沒有手指按壓造成的傷痕,綜合各種證據,認為死者不太可能被人徒手扼殺,較大可能是遭人用頸巾勒斃。聆訊周一續。
案件編號:HCCC243/17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