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太指早料到舒適堡不會改變不良銷售手法,「點會收手吖,點簽單呀?」她批評舒適堡以疲勞轟炸令消費者簽約,並以碌卡令客戶就範,不少消費者求助無門,「信用卡分期一到,消費者都冇辦法」。梁太認為商戶責任最大,即使有《商品說明條例》監管,但相關的消費陷阱仍常見,反映規管不足,消委會如無牙老虎。
除梁太外,曾有腦癇青年被職員誘簽一份長達30年的合約,涉款約7萬元;另有50歲女事主被誤導簽下15年合約,並要求於兩年內分期繳交3萬多元的款項,女事主感到被騙,不滿被強迫需健身至65歲,惟最終舒適堡僅願將女苦主的合約縮短至兩年了事,拒絕認錯。
■記者龔蕙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