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共學】學者倡向台灣「借鏡」 規範及容許香港非主流教育模式
教育局自主共學
香港教育大學課程與教學學系助理教授李子樂指出,不少家長會先考慮自己的學歷是否足以應付在家自學,他反指在家自學精神是相信生活中學習,由兒童的好奇心,主動探究知識,而不是由大人單向灌輸。李家皓攝
在家自學(Homeschooling)是指離開學校系統,改為在家庭及利用社會資源學習;自學家庭的教育模式又衍生與同路人自組「共學」團體,如屬另類教育體系的華德福教育、篤信自主學習和非學校教育( Unschooling)的瑟谷教育(Sudbury Education);或因應某些術科需要,幾個家庭自僱教師組織類似「私塾」形式的學習模式等。香港並無明文規定這些另類教育違法,但官方並不鼓勵,也沒制度認可或支援。香港教育大學教育政策與領導學系助理教授李子樂倡本港參考台灣,將在家自學等模式合法化。
美國、澳洲、加拿大基本上法律容許在家自學,不同州或省份對在家自學的處理各異,加拿大各省教育局要求家長每個學年申報,部份省份需有具體教育計劃。李子樂指出,英國則跟香港狀況相似,但英國並非不容許家長在家自學:「不過亦沒有註冊制度,實際數字由非政府組織(NGO)提供。」當地2011至12年錄得1.5萬人選擇體制外的教育,2014至2015 年增至3.6萬人,2018至2019年更大幅增至約6萬人,「普遍人覺得在家自學,是由家長自己教;實際上,資源充裕的家庭,可以請老師回家授課,編排不同課程給子女。」
李子樂專門研究教育政策,當接觸越來越多本港在家自學個案,認為香港可跟台灣借鏡,套用當地實踐在家自學形式的可取之處——台灣家長自九十年代開始爭取在家教育,經過漫長公民抗命,1999年終通過「在家自學」合法。台灣過去十年將體制外教育稱為非學校形態實驗教育(Non-School-Based Experimental Education),包括在家自學。除了一人學習,三至三十人的「共學」以及瑟谷學校(Sudbury Valley School)等,台灣現時容許這批學生註冊後選一政府學校「掛單」,享受政府的支援、資源和福利,「高中時可獲得約一千一百元美金的金額(助學)。很多人擔心(在家自學)小朋友難上體育堂及各類興趣班,參加比賽或是想體驗畢業禮等⋯⋯在家自學的孩子想上某些堂便往其『掛單』的學校,能彈性選擇;亦可代表學校,有一個學籍可參加比賽;亦可行畢業禮。」通過規管便可以為在家自學的家庭提供支援,同時避免兒童疏忽照顧及虐待問題;台灣當局也設「在家自學審議委員會」(Homeschool Review Board) ,很多走另類教育的家長參與其中,能從「用家」角度出發。
李子樂指教育局沒有明文規定指在家自學屬犯法:「用另一個角度講是沒有法律保障⋯⋯正是未絕望,尚有空間。」據他所知,當教局缺課組派員家訪,家長只需具體展示自己的教學內容,讓對方了解孩子學到些甚麼知識:「不過,最令他們費解應該是Unschooling,因為不知道孩子學到甚麼,不過,也不打緊,只要給他們看中、英、數(進度)即可,一般家長都會買練習,着孩子做一次給對方看⋯⋯就算小朋友音樂、繪畫很叻,他們都不會看,最關注都是基本能力。」
李續指,在家自學的爭議在於擔憂兒童疏忽照顧及虐待問題,以及保障兒童接受教育權利:「就算不是疏忽照顧及虐待問題,孩子在家自學是否達到 National standard(國家標準)?這都是其他國家關心的地方,像澳洲不時會叫在家自學的孩子測試,看看是否達標。」在家自學亦牽涉另一重大爭議——兒童、家長與政府、國家之間的關係。「這是公共政治的問題。教育,是否需要讓所有兒童經歷一種共通的教育經歷?培養國民身份,有Collective responsibility(集體責任)。」
計劃在家自學前,不少家長會先考慮自己的學歷是否足以應付傳授知識 ;李子樂認為,在家自學的精神是在生活中學習,由兒童的好奇心,主動探究知識,而不是大人單向灌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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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年1月1日
時間:下午2時集合
路線:維園中央草坪至遮打道行人專區
主題:毋忘承諾 並肩同行
*不反對通知書申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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