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上訴】被告指片段光度遭調光影響認人

蘋果日報 2018/01/18 16:25

上訴曾健超暗角七警案劉卓毅

【更新】
【16:25】
法官在聽罷陳詞後押後宣判,期間劉卓毅獲准繼續保釋。
【14:50】
七警案中觀塘區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30歲)就定罪及刑期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早前已獲准保釋的劉今到高院進行聆訊,劉一方指,原審時其中一段從網絡下載的無綫片段,光度被人調高,有可能影響衣著顏色。法官反問,原審法官認出劉卓毅穿著「藍衫」,無提及是鮮藍抑或某種藍色,更何況有其他特徵如黑色背心,手套,耳機可以認出劉。
劉卓毅由資深大狀余承章代表,余指出若欠專家證供,不知調高光度會否影響色調,認為這點有可爭辯之處。惟律政司反駁,上訴方不是指「由藍轉綠」,而是影響不同程度的藍色,然而原審法官沒有指明是什麼藍色。
律政司同意未證來源的新聞片段在考慮可否呈堂時,應用較嚴謹抑或較寬鬆的標準,這是一個法律議題。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早前在黃祖成的上訴許可聆訊中,裁定這是法律爭拗,可以直接向上訴庭合議庭提出。
劉一方又指,原審時控方未能令無綫交出案發新聞原帶,不符合「最佳證據」的原則,而有案例曾因不符合這原則要永久終止聆訊。律政司反駁,曾向高級法院申請要求無綫交出新聞原帶,但法庭判律政司敗訴,控方曾作出嘗試,並非什麼都沒做就以副本片段代替新聞原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