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被告是33歲印刷工人及其持雙程證來港的27歲妻子,控罪指他們於05年4月30日至今年7月30日,在秀茂坪住所虐待4歲女兒,兩人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9月27日再提訊,待警方繼續調查,如等候死者的背景、驗屍及DNA報告。
主控官昨指本案案情嚴重,反對兩人保釋外出,並指警方曾在05及06年,兩度接獲女童被父母虐打的舉報;辯方指首被告沒有案底,次被告僅有一個違反逗留條件案底,形容這是一宗悲劇,希望被告能保釋外出照顧4歲兒子,亦希望能在外打理亡女的殮葬事;裁判官批准兩人各以現金5,000元保釋外出,其間不准離港。
辯方指,首被告於02年與次被告結婚,兩人育有一對龍鳳胎,女童有一名孿生哥哥,在本港生活。
案件編號:KTCC49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