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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影相】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直擊 唐琳玲遣返內地

蘋果日報 2018/06/04 18:15

唐琳玲【法庭影相】

【20:42】近晚上8時,唐琳玲已經羅湖橋返回內地
【18:55】唐琳玲正被遣返內地。
內地女子唐琳玲因為在法庭內拍照而觸犯刑事藐視法庭罪,被判囚7日,並須繳付19.7萬元的訟費。下午4時許,身穿白色上衣、碎花半截裙的唐由囚車接載離開法院,由於她上周二(5月29日)因未能交出5萬元保釋金而被還柙,直至今日已被關押7天刑滿,遂由囚車押送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約晚上8時返抵內地。
控罪指,唐琳玲於上月23日上午10時05分至10時49分,在高等法院大樓第28號法庭內拍照,干擾了司法程序,觸犯刑事藐視法庭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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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張培生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