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送中︱家屬對李家超稱被捕者已揀律師「錯愕譁然」 質疑逼他們接受官派律師
12港人送中李家超張建宗
12名港人疑潛逃台灣途中被中國當局截獲及扣留,至今已28天。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接受無綫新聞訪問時聲言,12人身體狀況良好,他們亦已從內地當局提供的律師名單中,各揀選兩名代表律師;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亦稱港府一直積極跟進事件。12港人關注組透過社交網站發表
家屬的聲明,駁斥李家超和張建宗的言論,指對李、張二人的說法感到錯愕譁然,強調已多次表明拒絕「官派律師」,及促請當局立即讓家屬委託的律師面見被拘留者,惟李家超現時卻對外聲稱被捕人是按當局提供的律師名單「揀選」代表律師,斥責李家超「混淆視聽,逼家屬接受強加於被扣留者身上的『官派律師』」。
協助12名被扣留港人的立法會議員朱凱廸亦質疑,李家超如何肯定12人在決擇時沒有受到威脅,直斥李家超站在中共身邊混淆視聽,可恥至極。
家屬在聲明內要求政府正面回應他們的訴求,強調「如果港府連保障12港人面見『家屬律師』的權利也辦不到,與家屬聯繫8,000次也無補於事」,並且反問李、張二人如何保證被捕者的健康狀況良好,「張建宗及李家超是否親自到過看守所面見港人?」家屬要求二人盡快安排與他們會面,保障被捕者的基本權利。
聲明最後重申,家屬促請當局立即讓家屬委託的律師面見被拘留者,提供合適藥物予有需要的被捕者,准許被捕者致電家屬,確保港人權利得到保障,並立即將12名港人由中國大陸接回香港。
家屬委託律師:除非當事人明確提出解除 否則有權跟進
其中一名被捕港人家屬委託的律師盧思位回應李家超的說法時表示,除非家屬和當事人明確解除對他們的委託,否則他們還是有權跟進案件,他們的委託權不是官方可以解除的。
另一名受家屬委託的律師則認為,家屬是否就此可以向保安局查詢,要求保安局提供官派律師的資料和聯絡方法,以了解被拘押親人的情況。
一直有協助12名被捕港人的議會陣線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批評,李家超指「全部人按當局提供律師名單揀選代表律師」的說法,代表特區政府「完全接受」中央的解釋,容許中央以「官派律師」剝奪被扣留人會見「家屬律師」的權利。
朱凱廸質疑李家超的說法有三大問題,例如他如何肯定12位被捕者知悉有「家屬律師」?如何肯定被捕者自願要求「官派律師」而非「家屬律師」?如何肯定被捕者在決擇時沒有受到威脅?
朱凱廸重申,家屬由始至終的要求,都是讓12人與家屬委託的律師會面,這項最基本的人權是受到中國《刑事訴訟法》所保障,而中共現時重施故技,「強迫被扣留人接受代表中共利益的『官派律師』,並藉此拒絕『家屬律師』接觸當事人」,以封鎖被捕者接收外界訊息的權利。朱狠斥李家超「站在中共身邊混淆視聽,助紂為虐,實在可恥至極。」
另一位協助12名被捕港人的民主黨涂謹申亦認為李家超的說法有謬誤,質疑政府何時知悉被捕人要求以「官派律師」代為辯護,直斥政府「知道了也不通知家人,連基本關心和尊重也沒有」。他又指摘政府一直知悉被捕者家屬要求與被捕人會面,卻沒有向內地反映家屬處境和要求,保障港人在內地應得的法律權利,斥責港府「沒有盡力確保被捕人已知悉家人已為他們聘請律師的事實,讓他們可行使自由選擇律師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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