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判囚】六七後港英改革社會 人權律師:依家政府告到盡冇反省

蘋果日報 2018/06/11 13:35

梁天琦六七暴動梁天琦判囚

旺角騷亂案中3名被告分別被重判3年半至7年,其中梁天琦被判囚6年,人權律師林耀強認為判刑明顯過重,因在錄影片段中,梁天琦雖然曾舉起雜物襲警,但他於審訊早期已坦然認罪;但暴動部分方面,其行為亦不如其他暴動事件般嚴重,卻需要為所有當晚發生事故負上刑責,林認為這是法例有問題的地方,而即使在殖民地時代,港英政府亦不會「用到咁盡嘅方式去處理(暴動人士),當時嘅六七暴動,即使係有煽動嘅人,都唔會好似今天我哋對待呢啲年輕人咁去處理,我哋政府響50、60年後,比殖民地政府更用盡權力去對付年輕人,聽到呢個消息好難過,明顯係過於嚴苛」。
林又指,殖民地政府在六七暴動後,沒有用盡權力去趕盡殺絕,反而有反省自己管治的不足,如其後成立廉政公署等,帶動社會政策改革,但「而家嘅政府就唔係,可以告都告到盡,冇反省點解會出現呢個暴動,究竟而家特區政府做緊啲咩,遠遠比唔上當年殖民地政府」。
法政匯思成員吳宗鑾亦認為判刑過重,但屬意料中事,「比較之前案件,都估過係6至8年。」他認為今次旺角騷亂,在影響範圍、時間性及暴力程度方面都不及當年六七暴動,故判刑是過重,相信是法庭希望帶出訊息,指法庭不接納此類行為。對於梁若上訴,是否有機會推翻判決,吳坦言自己比較悲觀,「睇番之前終審法院對呢類案件嘅態度,都係唔會容忍,訊息都係清晰,相信(上訴成功)比較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