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圖向警掟汽油彈 丁母憂舞台設計師今認罪 求情謂迫不得已要發聲
汽油彈舞台設計師抗暴之戰
年輕舞台設計師去年反修例示威期間,企圖向警員投擲汽油彈,被捕後遭還柙,至上月始獲准保釋照顧病母,未幾母親過世。設計師今在區域法院認罪,律師庭上讀出被告親撰的求情信,透露中六畢業後因家境問題,未能如願到台灣升讀大學;及後找到熱愛的工作,志願是成為香港成功的燈光師。被告又自言從反修例運動起,面對公義不能彰顯,他與身邊的人都迫不得已要發聲,被捕後已感後悔,望法庭可輕判,讓他早日回饋社會。
被告姚少康(23歲)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有意圖而縱火兩罪。控罪分別指他於去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明街公園外管有兩支汽油彈,以及同日意圖以火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以及意圖危害他人生命及罔顧他人的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
辯方今求情時呈上被告僱主、老師撰寫的八封求情信,並讀出被告親撰的信。被告於信中透露,他是家中獨子,父親多年前工傷,母親則患肺癌,兩人失去工作能力,家中經濟重擔落在被告身上。為減輕家中負擔,被告中六畢業後立即投身社會工作,無法如願到台灣升讀大學。他加入現職公司後,擔任舞台燈光師,令曾經生活絕望的他重拾目標,轉眼已工作三年,有穩定及可觀的收入,養活家人,自言熱愛工作、熱愛同事,亦為自己訂下目標,要成為香港知名燈光師。
但自社會運動發生後,面對社會不公、公義不能彰顯,他與身邊的人都被迫發聲,卻在一個晚上被捕。還押七個月以來,他已深切反思。而在他獲准保釋後第七日,母親便因病去世,他深感自責,後悔當初沒有顧及母親感受。他只想在父親有生之年繼續照顧父親,望法庭輕判,讓他早日回饋社會。律師讀畢求情信後,旁聽席上多人悲哭啜泣。
辯方指,案中沒有任何人受傷或有財物損失,被告亦無意令人受傷及令他人生命受威脅,而兩項控罪中汽油彈元素有所重叠,求情信顯示他有真誠反省,望法庭輕判。法官胡雅文將案件押後至6月24日判刑。被告明日須就另一宗傷人案件被帶返觀塘裁判法院應訊。
案情指,當日有數十名示威者在案發地點堵路,警員到場後發現被告從十字路口的第二重路障走出,被告當時右手持一支塞有布條的玻璃樽,左手持火機。他走近警員的路障並嘗試燃點手中的汽油彈,四名警員制服並拘捕被告。
警誡下被告承認擁有玻璃樽、白布、索帶等物品,並指玻璃樽是從垃圾桶執回來,燃點汽油彈是為要阻止警方前進,但未能成功燃點。化驗後發現兩玻璃樽中分別有120毫升及330毫升的易燃液體。
被告至今還柙七個月,上月底申請短暫保釋回家照顧病母,獲高等法院法官批准,但須遵守不可離家等嚴苛條件。他其後再獲高院批准出席母親喪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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