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則認為判刑恰當及合理,彰顯香港法治及法庭對暴力零容忍。周同意法官判詞,認為被告當日向警員投擲玻璃樽等物品,對執勤警員構成生命危險,直言「隨時會死人」。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指暴動罪最高刑罰是判監10年,現時只判監3年,故認為3年刑期並非過重,相信法庭已考慮到被告年輕及個別因素等,又指判刑對3名被告來說已是沉重教訓。
梁美芬認為,旺角騷亂前身是違法佔中,指當時多人犯法卻僅有小撮人受罰,導致有人認為犯法沒有嚴重影響,相信法庭今次已發出清楚訊息,危害公共秩序需負上刑事責任。
而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則指,尊重法庭今次判決,認為判刑合適,又指不論被告是七警或是示威者,法庭均一視同仁,一向認真嚴肅處理暴力案件。公民黨議員楊岳橋則表示判刑是輕或是重,現階段難以評論,或需待被告上訴後,由上訴庭再作定奪。
特首候選人、前法官胡國興表示法官裁決及判刑均有其理由,外界難以作評論,又指出案件或會上訴,「公眾comment(評論)呢,就唔係好公道」。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