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果真的有商家肯接手,恭喜!恭喜!但商家看中的應該並非是電子證書服務,應是147萬的客戶群和客戶資料。舉例,若果3G商接手,即時推出3G加電子證書套餐服務,並趁機推銷手機電子商貿服務,應該有得做;又或者是證券投資公司,一次過拿下147萬的客戶資料,同時促銷股票、基金、保險和外滙買賣服務,這等才算得上是有「協同效應」。不過,核證原本是一種核實身份的中介服務,搞得如此商業化,又是否政府所願見到?
一項電子證書服務的失敗,可能只是冰山一角,背後亦顯示了香港商業對用戶電子商貿的發展尚未成熟,用戶對身份確認的意識仍未足夠。這點值得政府三思。
侯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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