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深圳市政府顧問分析,由於前海土地寸土寸金,政府在出讓土地上更傾向合作開發或租賃,主要是政府希望與企業分享長期利潤。一位有意入駐前海的香港銀行管理人士回應,市政府佔股權多少不重要,關鍵是企業不希望政府參與企業經營和重大決策;他亦知悉前海土地不供出售,股權留在前海。
他認為企業只要擁有土地的使用權,明確規定土地的使用期限就足夠了;最關鍵的是企業經營創新的主動權和決策權是否受干擾。
中國城市經濟研究會理事宋丁則認為,前海的很多土地都是協議出讓,政府拿不到更多溢價,更希望通過佔股,可以獲得長期穩定收益。而有了政府持股參與,企業更方便要求政府為他們辦更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