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家屬選擇土葬先人,則要安排工人進行執骨。所謂執骨,其實是土葬達一定年期後,把屍骨起出來,再讓出土地。「不同的墓地有不同規定,如和合石的土葬地,一般就要七年起身。」他向我們說明,執骨前先要拆掛山,即拆除石碑,然後鋤泥,再依習俗由頭到腳或由腳到頭的把骨起出來。走入期限將至的土葬地,偶爾會見到一兩位「山狗」等着,看有沒有人需要幫忙執骨。他們的收費或比正式工人便宜,質素卻比較參差,「骨頭一般到金黃色就代表化體(皮肉已腐化的遺體),可以起出來了。」鍾家樂卻多會親自負責執骨,甚至會向家屬細心說明屍骨的狀態。他解釋,生前若吃防腐質或抗生素多了,骨頭就會呈白色,代表要等久一點才會腐化。有部份「山狗」為了賺多點錢,則會有急於起骨的情況。如果未成化體,工人應該先會「回棺」然後等一段時間再進行執骨。若見到骨頭變黑,倒只是因為天氣潮濕,或是被茶葉熏到而已(潮州人或會用茶葉當陪葬品)。執骨後就要把它放進金塔坐正,「好的金塔是無論你怎麼搖都不散的。」他指出,放進金塔時要如嬰兒在母胎環抱坐着,代表人怎麼來就怎麼離開。如此詳盡的講解,不少逝者的家屬聽到反而覺得安心,這也是他入行七年得到的經驗。
至於禁忌,也不外乎不能隨便搭人膊頭,只因人有三把火,其中兩火在肩膀,他們怕沾污到別人就不好。他們也少有喊人全名,他解釋以往全名只會在靈堂上喊,所以也要避忌。此外每逢節慶拜年,他也得先問准對方,等人家無礙才上去拜訪。雖然偶有不便,甚至曾有朋友因忌諱而丟棄他的名片,他仍是淡然的笑說,「我真的很喜歡我的工作,那種滿足感是沒法取替的。」說罷還貼心的贈我一封利是(不過兩元求意頭),好讓我這位訪客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