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銘傑隨後要接受康復治療,每月要花4萬元(約9,600港元),陳母於是以過失傷害為由,入稟向醉酒駕駛的劉曾易,要求賠償3,500萬元(約840萬港元)。
劉曾易肇事後逃走,今年2月被捕,判監七個月,名下沒有財產。
法院昨判車主江伃平要付連帶責任,與劉曾易要共同賠償醫藥費、終生看護費等合共2,851萬元。
無端借車卻惹來巨額賠償,江伃平母親江呂金鳳昨表示,女兒未告訴她要賠2,851萬元之事,她直言:「這麼多錢怎麼賠?」
據本港保險業人士指出,香港法例規定車主必須購買第三者保險,車輛出事後死傷者都可獲賠,不過若司機涉及違規行為,保險公司有權不理賠,司機、車主要負責賠償。但他強調,索賠程序複雜,必須要按個別情況而定。
台灣《蘋果日報》/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