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戰】新同盟舉報林鄭涉違選舉條例 廉署隔日即邀錄口供

蘋果日報 2017/01/27 10:42

范國威新民主同盟林鄭月娥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新增短片】
新民主同盟范國威周三向廉署報舉,指特首參選人林鄭月娥在一個傳媒高層閉門聚會時,稱自己參選是要避免選出中央不任命的特首,避免香港出現憲制危機,質疑林鄭言論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范迅速於今早獲邀往廉署落口供,他稱廉署僅隔一個工作天就邀請他會面,情況與該黨曾就特首梁振英收受UGL款項的舉報相似。范國威在廉署逗留至中午才離開,他指廉署人員主要問到指控所引用的資料,但因調查展開不能向他透露更多詳情。
范稱林鄭在宣佈參選後,聲言自己參選是為免選出一個中央不任命的特首,不單抹黑其他對手,亦明顯是為了向選委施壓,「條例明文禁止候選人或其他人發放一啲言論去阻礙其他特首候選人參選嘅機會」,他指林鄭明示或暗示其他3位參選人「即使贏咗選舉,都有機會不獲中央政府任命,呢個係可大可小,因為係會影響1,200名選委提名同投票意願。」
他指今次舉報是為了保障港人的公眾利益,又稱日後若有更多該次會面的細節披露,會再向廉署提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