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釣再次觸礁,「保釣勇士」慘遭日本政府當場生擒,再驅逐出境,呢頭又爆出「釋法」風暴,特區政府嘅政制小組,由當奴、林公公、詩姑三巨頭組成又遭到國家打咗幾巴。
或者係覺得落手重咗少少,太過危害高官自尊心,國家又放出聲氣,透過前資深人大代表吳康民把口講:查實國家亦承認基本法附件一嘅「二○○七年後特首選舉方式」,係包括埋二○○七年呢一屆。
指鹿為馬蔑視指引
咁又係嘅。曾司長係公務員之首,當奴早已講明在先,基本法嘅條文,係容許二○○七年普選特首。本地嘅極左舔中分子亂咁指鹿為馬,話「二○○七年以後」係唔包括二○○七年,即是話「十八歲以上方准觀看四級片」呢一句,只係指由十九歲生日開始先至睇得,公然將曾司長嘅指示拋諸腦後,蔑視以曾司長為首嘅政府指引,請問重講乜嘢「行政主導」、「強勢政府」?
既然係包括○七年,咁釋來釋去,唔知釋啲乜。據講淨係釋「原則」同埋「程序」一類嘅「大問題」。又或者釋吓乜嘢叫「愛國者為主體」──未經國家正式批准,走去釣魚台插旗,愛唔愛國?鄧小平生前對釣魚台問題指示:「擱置主權,共同開發」,「保釣勇士」拒絕同日本政府或日本右翼青年團體共同勘探釣魚台水質,未經日本政府同意,僭用中國名義單方面「宣示」釣魚台主權,對於釣魚台主權,死都唔肯作出擱置,話極唔聽,一次次咁走去挑釁日方,咁就係唔愛國,將來嘅治港班子宣誓就職時,八方認為,誓詞之中一定要加一句:「本人謹加誓:堅決擁護擱置釣魚台主權,堅決反對任何形式嘅宣示釣魚台主權嘅言論及行動,堅決維護中日兩國友好關係,吸引日資來港,爭取松坂屋及八佰伴恢復開業」,先至可以准佢哋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