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處前處長林光宇
涉內幕交易案開審

蘋果日報 2012/01/26 06:00


民航處前處長林光宇被控任職港機工程非執行董事期間,利用太古收購港機工程的內幕消息,偷步買入4000股港機股份,獲利約8萬元,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他否認內幕交易控罪。
  
66歲的林光宇當天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他被控于2010年6月擔任港機工程非執行董事時,進行內幕交易獲利,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控方將傳召5名證人。
  
首名證人為港機行政總裁鄧健榮,他指在案發前,太古計劃收購國泰持有港機工程15%的股份,由于太古當時已經持有港機四成半的股權,若收購成功,太古便可以進行全面收購。他在2010年6月3日下午通知林光宇,6月4日傍晚需出席一個緊急會議,並於開會當天下午再致電提醒被告,清楚說明是討論太古收購港機。

鄧健榮指,開會後第二天早上收到林光宇通知,在未取得主席同意的情況下,不小心以每股84元買入4000股港機股份,之後林光宇承認犯錯,願意盡快將所有股份賣出,將盈利捐給慈善團體。
  
鄧健榮作證時指出,他當時認為林光宇明顯已經犯法,並且於6月6日代主席通知被告,要求他辭職,林光宇接受。港機工程完成股權轉讓后,林光宇在6月9日以每股104元出售股票,賺得7.9萬元,不過,庭上並無透露得益有否撥捐。
  
港機秘書作供時亦指出,每年均會向董事發出電郵,指不可於收購行動前買賣公司股份,對上一封電郵是在去年4月份發出。

案件仍然繼續,預計要審訊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