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院長性侵案】事主庭上哽咽:驚俾人知咗冇人同我玩
非禮張健華視障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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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涉嫌於30多年前在一所學校任職活動助理期間,多次非禮一名當時年約9歲的視障女童。女事主X今早作供時一度哽咽,自言當年被非禮後沒有即時告知別人,是因為她「覺得好唔開心、好驚,完全唔知應該點做,驚俾人知咗冇人同我玩」,而當她被社工詢問是否遭被告非禮時大哭,是因為感到遭被告欺負。
控方庭上播放被告的警誡錄影會面片段,被告透露當年中五畢業後,於涉案學校任職活動助理兩至三個月,惟因當時年少氣盛,「同啲男男女女太熟」,與學生打成一片,加上「自己把口疏」,向學生洩露學校的行政事務,令校方不滿。
被告續指,當時「做唔到阿sir個樣」,同學對他不太尊重,「冇大冇細」。校長曾接見他指「你係職員,唔可以同佢哋有咁親密嘅接觸」,最終學校召開會議,被告其後主動辭職。被告於會面中聲稱,學校「覺得你係就係,都冇真正調查過」。
當被問及是否認識X時,被告形容與學生們是「兄弟姊妹」,只記得曾向X打招呼,兩人並不熟絡,午飯時間亦接觸不多,因會有「姑娘睇住」。被告更指「我哋喺職員監察下生活」。
被告否認曾在圖書館及樓梯平台非禮X,亦否認向X展示過自己的獎牌。被告自言當時是外讀生身份,甚少逗留在學校及圖書館,多是使用自修室,而且午飯時間宿舍會上鎖,他不會出現在宿舍樓梯。
警員向被告指出,校方曾就非禮一事向他查問,被告則指校方接見他,只因對他與學生關係過於親密以及洩漏校方機密兩件事表達不滿,從未提及非禮的事。
被告在會面中亦提到,他被指於1986至1987年間在康樂室非禮事主,但他憑印象記得1987年已離開涉案學校,更不解的是若多年來「都有咁嘅情況出現」,為何事主「次次見到我都唔走嘅」。
至於發生在烏溪沙青年新村的兩次非禮,被告對此宿營沒有印象,亦指若有和學生「玩水」,按道理應「成個泳池都係人」,亦會有救生員在場,不會只得他與X。被告續指,男女營舍是分隔的,而且會有導師監管;他視力不好,不能輕易進入女生淋浴間,並稱:「我咁大隻入去,冇人見到嘅咩?」又謂:「好似成個烏溪沙如入無人之境咁,我點知佢幾時沖涼啫?」他認為X的說法不合理。
現年57歲的被告張健華否認5項非禮罪。控罪指他於1982年至1986年間先後在學校圖書館、梯間、康樂室,以及烏溪沙青年新村淋浴間和游泳池非禮事主X。現年44歲的事主X在案發時年僅9歲至11歲,被告則為22至2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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