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昨早收到讀者報料,指葛珮帆於新界東選區內的沙田禾輋邨,與當區區議員余倩雯向居民派粥,攤位附近放有周浩鼎的宣傳直幡及易拉架等。記者到場時,派粥活動已結束,當時葛、余仍在該處跟義工及街坊聊天,附近放置不少周的易拉架及直幡。記者即場向葛查詢,她否認犯法,強調活動由佛光會主辦,民建聯只是協助,而且位處區議員辦事處旁,難免有周的宣傳品,反問是否全拆才可辦活動?周浩鼎則回應,對活動完全不知情。
《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2條列明,任何人不得通過為他人提供食物、飲料或娛樂,或通過繳付有關費用以影響選民的投票選擇,否則即屬舞弊,授權此行為人士同屬違法。除周浩鼎外,公民黨楊岳橋、新思維黃成智、本民前梁天琦、方國珊、劉志成及梁思豪已報名參加補選。
■記者陳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