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惡法】《傳真社》專訪6.12吐血青年澄清死訊 斥差人射頭為發洩

蘋果日報 2019/06/21 16:46

逃犯條例

6月12日 警方於金鐘的驅散示威者行動釀成至少80人受傷,其中網上流傳一段青年頭部中槍後吐血倒地影片,更一度有消息指他已離世。傳真社與該名傷者取得聯絡,證實他當日送院接受治療後毋須留院,亦未在醫院被捕。同時,傳真社統計警方當日下午5時19分至32分期間,單在添華道已向示威者以水平角度開槍至少17次。
傳真社透過身上物品,確認網上流傳片段中「吐血青年」身份,今日公開青年訪問錄音。該名受傷青年是高中生,當日放學後到金鐘,約下午5時許,在接近解放軍駐港部隊大廈一邊的草叢位置站立時,被彈擊中,暈倒在地。他憶述當時為避免被子彈射中,撐開雨傘保護自己,亦未有前後左右移動或大呼大叫,與警方相距3條行車線,而群眾及警方前面都架有鐵馬,他只是將頭探出傘外便被子彈擊中左眼和鼻之間位置,形容當刻有淺啡色圓形物體向他直飛去,感覺被人「狠狠一拳打中」。
對於有警員瞄向示威者頭部開槍,他直斥做法離譜,「覺得差佬(警察)只是發洩」,又質疑警方沒有需要使用這種程度的武力。他澄清,自己並非內傷吐血,只是鼻血倒流要用口呼吸,並將口腔內的血液吐出,當時覺得「自己快死,為何不寫好遺書才出來?」他送院後經醫生診斷為鼻樑骨折及肩膊軟組織受傷,毋須留院。該名青年在醫院時被熱心人士保護,未有在醫院被捕,但指知悉學校曾與警民關係科接觸,擔心出席和平示威最終會被控告。
傳真社提供之片段中,一名當時有份協助中彈青年的示威者指,該青年是被落在地面的催淚彈反彈,擊中口鼻受傷。
同時,傳真社根據市民提供及網上直播影片,統計警方6.12當日單在添華道一處,於下午5時19分至32分期間,已至少17次以水平角度向示威者開槍,被廣泛報道的患肺癌男子亦在這時段內遭警方以橡膠子彈射向腹部後倒地。
根據催淚彈使用守則,警員以槍發射催淚彈可向天或向地發射,並應在戶外空曠地方施放,避免拋入室內,令人窒息。警務處2012年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提到使用武力的原則,「只能使用為達到合法目的而合理地需要的最低程度武力,在達到目的後,必須停止使用武力。在現場情況許可下,警員應先予以警告,示意將使用武力,並告知所用武力的性質和程度。在使用武力之前,警方會在實際可行的情況下,讓有關人士有機會遵守警方的指令。」
-----------------------------
【登記做選民 7月2日截止】
登記方法:
。親身取表填寫及郵遞
。網上登記(可用手機登入,在選舉事務處網頁打開REO-1表格,使用免費手機應用程式Adobe Fill & Sign打開表格,再按指示填寫資料,按儲存文件並點擊分享,再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詳情可參閱選舉事務處網頁:
https://www.reo.gov.hk/ch/voter/gcnr.htm
-----------------------------
7月4日起 《蘋果動新聞》只限升級壹會員閱覽
繼續撐蘋果!
https://hk.adai.ly/e/iIRREmuwDX
empty
受傷學生於6月12日在金鐘中彈後吐血,網上一度謠傳他已離世。
empty
受傷學生提供其於6月12日所穿戴的花紋皮帶(小圖),以用作確認身份。(受訪者提供圖片)
empty
受傷學生入院後,在急症室獲分流病情類別為「次緊急」。(受訪者提供圖片)
empty
受傷學生於6月12日下午5時05分拍下的相片,顯示他當時身處夏慤道天橋底與紅棉路交界,他表示該處為其中彈時身處的位置。(受訪者提供圖片)
empty
受傷學生中彈位置示意圖。(傳真社製圖)
empty
警方於6月12日下午約5時27分在添華道面向夏慤道天橋底,曾以水平角度將催淚彈射向夏慤道天橋底。
empty
警方夏慤道向示威者開槍統計圖。(傳真社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