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做「收買佬」,收購壽山石,果然有些讀友送來石頭。
都是好多年前買下來的,都說:「年紀大了,兒孫不懂得欣賞愛惜,留下來沒用。」既然沒用,十塊錢三件,就留下來吧。「二十年前,三十萬塊買的。」來讓石的朋友說。當年,你怎麼有這樣多的餘錢,可以讓石販欺騙?
請他看小店窗櫥裏的貨品,「級數」相若的東西,賣兩三萬,他已經不好開價。「沒到當年購入的價錢,我不會賣。」他說。我暗中扼腕:我應該在二十年前開業,當年,原來這麼多不懂石,但「疏爽」過人的羊牯!
買得貴,還罷了,一般還是既貴且假的,一塊有皮優質鹿目田,三尖八角,當田黃買,笑瞇瞇送給石賊幾十萬,鎖進夾萬裏當傳家寶,寶積聚得夠多了,捎一兩塊來,給我「開眼界」。當然心裏有數,就是不好明說,怕傷人心,能找到些兒好處,就美言兩句,「可惜我買不起。」請他謹而慎之,裹好寶貝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