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被告年齡16至26歲,分別是范燕慧、劉美珊、林慧怡、衛緻韻、何婉儀及一名姓馮少女,分別報稱學生、美容師或無業。控罪指她們於去年9月25日,先後在旺角西洋菜街、油麻地志和街,及太子道西聖德肋撒醫院的星巴克咖啡店內,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警員,控罪指其中一名探員四度放蛇。
資料顯示,警方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探員發現有人在網上討論區宣傳賣淫服務,於是展開一項代號「搜鯨」的行動,派出卧底探員扮成顧客與集團主腦及賣淫女子接觸。警方發現集團操控10多名少女賣淫,肉金介乎數百至千多元,她們只獲得3、4百元或肉金的5成作報酬,集團更為少女提供接送及住宿服務。集團主腦余永基早前承認操控他人賣淫等3罪,判囚一年。
案件編號:KCCC1106-11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