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上周公開2018年周年報告內容,執法機關去年提出1,343宗截取通訊申請。涂謹申表示,截取通訊書面申請數字平穩,但可能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個案則由2015年17宗,增至2018年的183宗,三年間大增接近十倍。
涂謹申表示,市民有權秘密諮詢律師意見,執法機構不應得知對話內容,但報告提及的個案顯示,執法機構人員對有可能聽到相關的通話,都抱着懷疑態度,「認為該項通話所述事情並不真確」,甚至「看作目標人物的謊言」。
涂指出,所有截聽行動都在暗處進行,一旦違規都很難被揭發,惟即使報告提及的違規個案,執法機構均稱涉事人員僅屬無心之失、非故意犯錯等,對部份重犯人員亦只作口頭警告,並獲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接納。
涂謹申認為,執法機構和專員應以最高標準執法,並應加重違規懲罰,例如將涉事人員調離現有職務以至降職,否則只會無險可守,法例監察功能形同虛設。
至於現行截取通訊法例未涵蓋WhatsApp等社交通訊軟件通話紀錄,涂謹申認為,現時使用社交通訊軟件遠較打電話普及,但執法機構卻可以向法院申請搜查令,比申請截取通訊更易取得資料。他促請當局與時並進,盡快修例,以截取通訊標準保障市民的軟件通話紀錄。
■記者羅繼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