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出身內地農村的婦人紅杏出牆,但遇人不淑,姦夫始亂終棄,她竟用鏹水淋姦夫,導致他雙目幾近失明,高等法院暫委法官彭偉昌昨形容婦人歹毒,但考慮她情路多舛,遂判監六年。三十八歲被告龍考連承認一項蓄意淋腐蝕性液體罪,她昨聞判時大呼冤枉,法官睹狀下令被告接受精神治療,並吩咐懲教員留意她的舉動。
受害人幾近失明
法官昨判案說,被告所犯罪行極之嚴重,男女感情本屬你情我願,不能以極端及歹毒手段,向對方宣洩及報仇,而受害人雙目幾近失明,很難重新適應新工作崗位。法官認為應以十二年為判刑起點,但本案有畸戀色彩,被告教育水平低,某程度上不能自控,遂減刑至上述刑期。
根據精神科醫生報告,被告在婚前曾先後與四名男子同居,其中三人是有婦之夫,自十六歲開始她多次墮胎,又曾三度為情所困自殺,但犯案時完全清醒。被告與受害人懷有身孕及後流產,而按院方紀錄,被告曾懷孕七次,兩次自然流產,一次孩子夭折。
根據案情,被告從內地來港會陳姓丈夫後,與夫不和,結識身為丈夫同事、年長九歲的大廈管理員鍾日強後,一拍即合,但鍾半年後堅決分手,被告去年五月在鍾的工作地方,向其面部潑鏹水。
案件編號:HCCC9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