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建議,在特首選舉中設立反對票計算機制。他預計在人大8.31政改框架下,特首候選人在一人一票投票中,得票約4、5成便可當選,為免得票率不高而出現施政困難,應規定如候選人同時獲兩成反對票,就要進行第二輪投票,期間候選人需要再游說選民,經過第二輪投票後,若候選人仍然有兩成反對票,就應取消候選人資格,由提名委員會再提名其他人參選。
陳文敏認為,建議可令當選者更具認受性,不會違反《基本法》四十五條,並符合現時制度及人大政改框架。他呼籲各方,在政改問題上妥協,尋找最大空間。他指中央要箍緊提名程序,另一方面就應設立制衡機制作平衡及約制,體現社會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