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及藥品監管局前局長鄭筱萸,昨被北京法院判處死刑,主因是其貪污649萬元人民幣。熟悉內地法律的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中國法制研究計劃研究員王友金,認為判決結果罕見︰「一般貪污幾千萬、幾億元嘅都唔會被判處死刑。」
他指,當局作出有關判決,並非因鄭貪污的金額多寡,而是其涉及製造假藥事件,影響民眾的健康和生命,與一般的貪污案不同。
而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則認為,判決顯示中央加大反腐的力度與決心,會有相當強的警示作用。不過王友金則認為,事件只屬鳳毛麟角,對內地現時貪污成風的現象無法起到阻嚇作用︰「內地𠵱家已經腐爛得好緊要,對死刑已經麻木咗,要治貪污,唔係一、兩個死刑就可以阻嚇到,要大刀闊斧地打擊貪污先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