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撤控電工馮志強(39歲)昨庭外批評警方濫捕對他造成困擾。控方反對向其批出訟費,指他初步受查時向警員稱當天不用上班,其後警誡卻沒回應,行為自招嫌疑。主任裁判官錢禮表明,在警誡下保持緘默是合法權利,批准被告取訟費。
另一邊廂,六人在去年11月公眾活動中涉嫌管有膠索帶,各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昨在電工獲撤控的同一個法庭提堂。當中三男二女涉去年11月2日在銅鑼灣或灣仔犯案,分別是地產代理陳俊傑(33歲)、姓吳女學生(16歲)、學生謝家豐(20歲)、空姐盧虹羽(23歲)及廣告監製王永森(46歲),其中吳涉藏有8條索帶,盧涉10條,王則被指藏有「大量」索帶。廚師李俊言(21歲)則被控於11月11日「全港大三罷」當日,在柴灣悅翠苑附近涼亭管有34條索帶。
九龍城法院昨亦有涉藏索帶案提堂,兩人均在去年10月31日市民紀念港鐵太子站8.31事件時被捕,分別被控管有非法用途工具罪。姓黃女學生(13歲)涉管有100條索帶,姓曾女學生(16歲)涉管有700條索帶。據知黃沒有招認,被捕後只稱索帶由一位老人家交給她。
案件編號:ESCC34、671、677、679、681、682;KCCC699、7000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