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威院女醫生誤診致不舉 醫委會拒受理 銷售助理提覆核勝訴
不舉威院司法覆核醫務委員會譚皓汶醫生
男銷售助理2015年在辦公室不慎跌倒,下體撞向椅柄,數天後仍持續疼痛不適,遂到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求診,當時泌尿科女醫生認為需緊急動手術切開包皮。惟手術過後,男助理出現血尿、陰莖結疤變形、不舉及失去知覺等嚴重併發症,因而患上抑鬱,向私家醫生求診,證實手術原來並非必要。他兩度向醫委會投訴該名女醫生,但均不獲接納,早前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醫委會的決定。他今獲判勝訴,個案將交還醫委會重新考慮。
代號K的申請人,現年約31歲。他在提出申請後曾向《蘋果》表示不願多談,但指事件影響工作,強調不是為錢興訟;他更展示濕潤的手掌,「我啱啱去完廁所。。你睇我隻手濕晒」,透露小便有困難。他又透露,在威院的診治牽涉泌尿外科女醫生譚皓汶,以及急症室醫生黃冠斌等人。醫管局資料顯示,譚於去年中已晉升為威院外科副顧問醫生。
法官周家明在判詞指,醫委會初步偵訊委員會手上的資料,包括K的信件,顯示譚有可能在手術前的診斷、術中及術後護理等方面專業失當,她亦可能不當地向K施加影響或施壓,使K簽署手術同意書。醫委會作出結論指「無證據」顯示譚醫生專業失德,屬完全錯誤。
法官亦指,醫委會不受理K投訴,理據不足,向K回信時從沒提及醫委會不接納K提出的指控、或K一方邀請專家撰寫的報告內容。法官認為,K的指控會引發有關案情事實的爭拗,醫委會作出決定前,應先考慮K一方專家的意見及解決相關事實爭議。惟醫委會未有適當處理,亦不見有意欲嘗試解決證據上的分歧。判詞又指,不能單憑無證據顯示譚醫生出錯,便漠視K及其專家提出的證據。
法官續指,醫委會未有處理K的多項指控,包括譚被指未有解釋手術程序的潛在風險、以及譚不當施壓令K簽署手術同意書等。法官指,即使醫委會認為K的指控明顯難有證據支持,仍應分開考慮每項指控,再在書面決定中逐項交代如何處置各項指控。
周官特別提到,K指控譚醫生未有提供全部醫療紀錄、甚或偽造醫療紀錄,但看來似乎沒有足夠基礎兼難以成立,故此這部份的指控將不會發還醫委會重新考慮。法官批出覆核許可,並判K勝訴,撤銷醫委會不受理其投訴的決定,並將K兩次投訴的內容交還醫委會初步偵訊委員會重新審視,惟指控譚偽造醫療紀錄的部份除外。醫委會須向協助K打官司的法援署支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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