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免費酒店住宿及借用名車 匯豐副總裁受賄罪成勢判囚
受賄匯豐銀行梁肇倫
電子公司董事涉向匯豐銀行一名副總裁提供免費酒店住宿,又借出豐田及保時捷名車讓對方使用,以令對方協助其公司申請或維持銀行的信貸安排。而廉署調查期間,副總裁母親「爆響口」向兒子透露他正受查,結果三人分別被控行賄、受賄、披露受查人身份等罪,三人今被裁定罪名成立。
被告依次為匯豐男副總裁梁肇倫(31歲)、昌隆行電子有限公司男董事兼股東朱江(43歲)及威信停車場管理(控股)有限公司的保安女主管曾錦鳳(55歲)。首、次被告分別被裁定收賄及行賄各4項罪名成立,而第三被告被裁定一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成立。
裁判官今指,即使被告沒有令匯豐銀行造成實質損失,但其行為非常嚴重,判監無可避免,下令先為三人索取背景報告,押至下月5日判刑,期間首、次被告須還柙,第三被告則獲准保釋候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