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鉛禍爆發以來,水務署一直拒為大廈範圍內的水質負責。報告昨日更揭發,水務署在鉛水事件後竟修訂《水安全計劃》,撤回水務署就確保至用戶水龍頭食水安全的責任,被委員會批評卸責;報告亦指,水署就持牌水喉匠法例不清晰,但事後即使多番修訂條文,仍被委員會指無助澄清法例。
聆訊上水務署多次強調其確保食水安全的責任僅至大廈屋界,拒為大廈用戶食水負責,但委員會對水署論點有保留,因水署是全港食水品質規管機構,無指引下期望用戶具備知識來保障食水安全是不合理,批評署方不願承擔責任。
報告又批評,鉛禍爆發之後,林天星不但沒有檢討及改善,反而在去年9月對《水安全計劃》作修訂,撤回其部門責任,如以「用戶」取代「用戶水龍頭」等字眼,批評水署卸責,令市民深感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