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接報,最終拘捕被告。該青年昨日解荃灣裁判法院提訊,暫被控一項非禮罪。控方披露,由於今年同區共六名6至10歲男童遭人用同類手法非禮,警方需時調查及安排認人手續,裁判官遂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本月13日再提訊。
被告黃龍威(22歲)報住在葵青區一公屋單位,他被控上月23日在同邨一單位內非禮男童A,暫毋須答辯,還柙警方看管。
主控官反對被告保釋,指被告有兩次非禮前科,其中一次受害人亦是男童。此外,本案案情嚴重,包括男童A在內,同區共有六名年齡介乎6至10歲男童遭非禮,警方需時繼續調查。雖然辯方有替被告申請保釋,但遭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拒絕。
案件編號:TWCC27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