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是人類滙聚反對聲音的文明產物,無論有多少民主成份的議會,都應該是追求理性的場地,讓不同的反對意見都有平等發表的機會,彰顯出人類致力以非暴力方式解決公眾問題。議事程序的繁複都以追求這種精神為目標,議會的獨立特權和神聖也在於此。曾特首在立法會發表他的「為反對而反對論」,無不是對議會精神的蔑視。
曾特首還更進一步解釋他的反對論,「有大部份市民都支持的政策,七成市民都支持,但都有議員反對」。《蘋果批》不禁要問,曾特首是否倡議取消所有議政論政的機制,就讓香港人每天起床按幾下掣來全民投票,再看看哪個決定是超過七成同意就去執行。到時候又是否連特首這個職位也該廢掉?究竟曾特首心中是祈求唯命是從的議會,還是把任何有道理無道理的反對意見都摒諸門外?
一九五三年,毛澤東說「我們應當相信群眾,我們應當相信黨,這是兩條根本的原理。如果懷疑這兩條原理,那就甚麼事情也做不成了」,而當群眾無法有效下決定,黨就只好主宰一切,最後換來甚麼惡果自不待言。更可怕的是這種論調又和曾特首的「親市民是『親』,反市民是『反』」何其相似。《蘋果批》也許天天在這裏提出反對意見,但我們深信只有容得下不同反對意見,不斷反覆探索,才能在錯誤中找出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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