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稱,死者生前的四次報案都沒有刑事和暴力成份。但保安局的數字卻顯示,這類不涉刑事成份的家暴個案,今年首三季已有1752宗,較去年同期的900宗勁升95%,隨時會再釀翻版樂富三屍案。
據悉,案中死者於02年向社署求助,四年內共轉換了四名社工,社工曾五度要求兩夫婦分戶,但不果;死者生前因家庭糾紛,約有10次求警協助。李少光指在這事件後,警方、社署會作檢討,但否認今次是天水圍事件的翻版,因事前沒暴力事件發生。
和諧之家總幹事王鳳儀說,案中死者算是受到配偶精神虐待,但無論是警察、社工對這方面的知識都不足。「就算當真係只得四次報警,警察每次上去,係咪都應該警告吓個男人,叫佢快啲接受社工輔導?」社署資料顯示,今年首六個月有292宗配偶被精神虐待個案,較去年同期勁升96%,埋下更多計時炸彈。
此外,案中死者因不肯放棄居屋業權,未透過社署的「有條件租約計劃」分戶。但另一名50多歲受丈夫精神虐待而想使用「有條件租約計劃」分戶的婦女友蓮(化名),本月初卻收到社署白紙黑字的回覆,指有關計劃是為幫助「正辦離婚手續而有負責管養子女的人士」而設,指她不符申請資格。協助友蓮的群福婦女權益會主席廖銀鳳昨日稱,該計劃自01年起,已容許沒撫養子女的家暴受害人申請,該信有違社署一貫政策。社署發言人指未了解個案,未能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