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大狀昨指,學堂曾教授警員作供技巧,盧自稱「緊張」云云旨在掩飾犯例,指「偷睇」等於考試「出貓」。曾任職警務人員的案件主控大律師葉劍明反駁指,「我當差都冇學過」,揚言「緊張唔出奇,緊張唔使一定要面抽筋」。裁判官最終裁定被告的招認口供可呈堂。
被告劉曉敏(24歲)出庭自辯,她指網上流傳7月28日晚上「白衣人」會再次發動襲擊,故當晚攜帶急救用品,自發前往現場提供協助。她指在警方測試下損毀的器具,實為氣球「入水器」,原本用於劍術會籌備活動製作「水彈」使用,涉案波子則為鍛煉劍尖準確度。她害怕被家人誤當垃圾拋掉,故將波子及「入水器」放入背囊,而她沒有執拾背囊習慣,故一同攜帶外出。
案件編號:TMCC165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