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居住證】今起接受申請 深圳設21個受理點
廣東深圳港澳台居民居住證
(更新內容)內地公安今天起,正式接受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請。廣東省公安廳早前通報稱,廣東省內有386個受理點可申辦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符合申領條件的港澳台居民可攜帶有效證件和相關材料到就近居住地所屬受理點申請辦理,20個工作日即可領取證件。
寶安區:
寶安分局戶政大廳
航城戶政中心
福永戶政中心
松崗戶政中心
新橋戶政中心
石岩戶政中心
福海戶政中心
燕羅戶政中心
龍崗區:
龍商分局戶政中心
布吉戶政中心
天安雲谷服務中心
大鵬新區:
大鵬分局戶政大廳
查詢電話:(+86)0755-84465000
越秀區:
越秀公安分局第一辦證廳
越秀公安分局第二辦證廳
荔灣區:
荔灣區公安分局綜合辦證中心(光復路辦證點)
荔灣區公安分局綜合辦證中心(鶴洞辦證點)
增城區:
增城區分局綜合辦證中心
增城區分局新塘辦證服務點
根據《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前往內地(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可申領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未滿16周歲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住證。
持居住證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3項權利,義務教育、就業、衞生、文化等6項基本公共服務,以及涉及其他方面的9項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