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犯偷iPhone斬傷兩店員頭及頸 官判囚8年斥:置人於死地咁滯
搶劫電訊盈科積犯劉偉財
積犯於去年8月某天凌晨,在油麻地持刀搶劫兩名女途人,劫得3,000元。9日後他再於區內商店偷竊2部iPhone,並向追捕他的男女店員揮舞6吋利刀,斬傷女店員頭頂及男店員下巴近頸部。積犯早前認罪,今在高院被判監8年,法官斥責他屢次入獄仍未吸取教訓,為一己私慾出手狠毒,視他人生命和身體如草芥,明目張膽,必須嚴懲以儆效尤。
有22項定罪紀錄的被告劉偉財(46歲),過往曾犯下涉及毒品、盜竊罪行,亦於1989至2012年間4次干犯搶劫罪。他早前承認搶劫、盜竊及兩項有意圖而傷人罪。
辯方律師指被告案發時任清潔散工,月入約1萬元,出於經濟原因而犯案。法官指被告「非常狠毒」、「置人於死地咁滯,極度惡劣」、「偷嘢還偷嘢,唔一定要傷人」, 辯方律師亦直言除了被告第一時間認罪外,想不到任何求情理由。
去年8月6日凌晨約2時,被告在油麻地諾富特酒店外打劫兩名女途人,用牛肉刀威嚇事主索取手機,其中一名女事主驚嚇跌倒,另一人拿出銀包,劉奪走3千元現金後逃去。同月15日,被告到油麻地佐敦道的電訊盈科商店,從貨架偷竊2部iPhone,因而觸動警鐘。男女店員追截逃跑的被告,女店員追到吳松街時扯脫被告的斜揹袋,此時被告用約15厘米長的刀子斬了女店員的頭一下,未幾男店員追上試圖捉住被告,被告揮刀襲擊對方繼而逃跑。其後3名警員加入追捕,最終拘捕被告。
控方透露女店員顱頂骨頭皮割傷7厘米,左肩有瘀傷;男店員下巴近頸部有4厘米割傷,須縫上7針,右手亦有1厘米割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