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韋穎恆(35歲)被控當日於又一城千両餐廳外,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A、B、C、D,並作一連串傾向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即阻礙及襲擊正在看守兩名被捕人士的警務人員,令被捕人士逃離警方羈押。
控方申請暫不答辯,押後等待警方調查,包括檢查閉路電視錄影及認人。辯方申請保釋,被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拒絕,指案件性質嚴重,有理由相信被告會不依期歸押。據了解,被告在美國讀中學,再赴英國完成大學課程,取得心理學學士學位,回港經營餐飲業,但不是在案發現場千両任職。
據悉,警員當日在又一城千両外,發現示威者向大閘噴漆及損壞電錶箱,警務人員A、B、C上前制服一男一女並鎖上手銬。及後被告與其他男子到場,被告曾說「救人」,並涉嫌出拳及踢警員,隨後趕至增援的警務人員D,亦報稱遇襲。
據了解,警員遇襲時,警方亦即場拘捕了另外兩名男子,兩男現時在警署取得擔保候查。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0日再訊。
案件編號:WKCC44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