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提出了3項工作:(一)建立一站式入門網站;(二)提交法案成立通訊事務管理局;(三)就管理無線電頻譜諮詢公眾。首兩項是經已近乎完成的工作,入門網站已告推出,通訊事務管理局法案是經諮詢後的既定事實,第三項其實是去年施政報告內的工作之一,現在又「翻炒」成為「施政重點」,這位由「強政勵治」到「務實進求」的曾特首,原來是這種貨色,令筆者又想起「不理內容真假,但求令人感到已經回答了問題」的說話態度。
走筆至此,政府剛公布「數碼21」資訊科技策略的公眾諮詢,筆者讀畢新聞稿與諮詢文件簡介,內容大都乏善足陳,除了加入了一句「配合內地最新的經濟發展和國家在『十一.五』規劃中對自主創新的重視」,屬趕時髦的說法外,其他的不提也吧!這個「數碼21」策略除了公關作用外,究竟對本港資訊科技業有甚麼意義呢?我想明眼人應該很清楚。
其實,香港普遍應用資訊科技,政府可以「積極干預」的地方十分有限,只要讓各樣各類的科技產品和服務在市場上自由競爭,推出的政策嚴守「科技中立」原因,已經造福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