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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打跑手死因研訊 律敦治人手不足遂將死者轉送東區醫院

蘋果日報 2018/12/14 15:11

渣打馬拉松死因庭吳卓諭律敦治醫院東區醫院10公里賽

24歲見習工程師2015年參加渣打馬拉松10公里長跑,臨近終點時疑因心臟病發暈倒,最終不治,死因庭進行第2天研訊。證供顯示,死者在現場接受急救後,先被送往最就近的律敦治醫院。但因院內雖有人工心肺機,卻無足夠醫生及護士人手,處理不到後期護理工作,故死者在接駁心肺機後,須轉送往東區醫院。
律敦治醫院急症室護士陳德欣供稱,死者吳卓諭(24歲)在2015年1月25日早上8時37分、即事發後十多分鐘被送抵醫院,當時已昏迷,沒有呼吸脈搏。陳前後為死者注射22針俗稱強心針的腎上腺素,但仍探測不到血壓。
護士稱指引只要求注射10支強心針 但當日打了22針
陳回應醫管局代表大律師提問時,承認指引只要求注射10針腎上腺素,若此後仍無心跳,便視為「急救完咗」,意味可宣佈死亡。但她們仍盡量嘗試,最終打了22針。
陳續指,同事在9時40分為死者接駁人工心肺機(ECMO,或稱人工肺),12分鐘後死者曾恢復脈搏,10時26分由救護車轉送東區醫院。
律敦治醫院深切治療部主管楊維德醫生供稱,死者到達律敦治後,他與團隊在10至15分鐘內已決定使用人工肺,而使用前須先於動脈及靜脈插喉。不過,由於死者失去血壓,他們尋找血管時有困難,最終要臨時急召血管科醫生到場,在死者大腿施手術,鎅開一個傷口,才能成功插喉。
每年渣馬 律敦治均會派深切治療部醫生到急症室候命
結果在決定使用人工肺後接近一小時、即9時40分,才真正開始使用人工肺。楊指,人工肺的預備及接駁後護理工序繁複,快者可於半小時至40分鐘內設置好,慢則可超過一小時。
楊又指,他本來不會在急症室出現,但因應渣打馬拉松每年都有一至兩名心臟停頓的跑手,無法以傳統心肺復甦法救治,故律敦治內部協調,每年渣馬當天,都會派一名深切治療部醫生到急症室候命,隨時為有關病人接駁人工肺。
楊坦言,律敦治只有一部人工心肺機,且多數供心臟通波仔手術病人使用,而東區醫院則有兩至三部閒置,故案發時律敦治急症室的人工肺,是向東區醫院借來。
死者需轉送東區醫院 因律敦治「有機冇人」
至於為何死者不在律敦治留醫,楊指人工肺「部機唔可以停」,病人需護士緊密監察,有問題亦需當值醫生即時處理,故通常會安排人工肺病人轉往東區或瑪麗等大型醫院,「(律敦治)機就有,但跟進照顧(的人手)就冇。」
死因裁判官問,為何不直接將死者送往東區醫院急救及接駁人工肺;楊指處理心臟病發患者分秒必爭,在現場和救護車上做到的,只是基本急救,無法插喉及接駁人工肺,故全世界救護人員都會先將病者送往最就近的急症室。聆訊下周一繼續。
【案件編號:CCDI45/15】
記者伍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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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敦治醫院急症室護士陳德欣。陳善南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