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信用卡壞帳愈來愈多,你說有沒有人明知自己快破產,還特地申請信用卡,用甲卡的錢來還錢給乙卡,用丙卡的錢還錢給甲卡?有的,這些人一定有,但絕對不是多數,多數的人還真是周轉不靈,不得不如此做,故意去做與不得不如此做有很大的分別。
壞帳雖多仍能賺錢
實際上,香港現有的法律已經可以取締這類故意去做的人,可告他們欺騙,當然主控官必須證明對方是蓄意的。也因此,香港銀行因為信用卡壞帳多而要求修改法律,將這些可能是不得不如此做的人當騙子來辦。我認為這是不必要的,目前壞帳多的最主要原因是經濟差,經濟差、資金周轉不靈,怎麼辦?只好找銀行,沒錢還房屋分期付款,怎麼辦?
破產4年之後,舊帳一筆勾銷,4年是很快的,如果一個人在97年金融風暴時宣布破產,今日可以脫除破產身。但是不要忘記,一個曾經破產的人與一個曾經坐牢的人一樣,終身都有這個紀錄。一個曾經破產的人,今日不必還錢,但信用已失,想再借錢也不易,這打擊也是很大,非不得已,沒有多少人想試。
又有人說,銀行亂借錢給人、銀行亂發信用卡。錯了,銀行是經過詳細嚴謹的風險管理才借錢出去、才發信用卡,銀行已經算過有這麼多的壞帳是不是還能賺錢,不要忘記,信用卡的利息是比房屋貸款多許多,而信用卡壞帳與總信用卡數比較,仍不是大數目,我們不必為銀行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