狎女父出獄後再次侵犯智障女 官斥被告:完全無人性

蘋果日報 2018/03/07 14:53

亂倫智障女非禮親女

患弱聽、羊癇症兼輕度智障的19歲少女自幼父母離異,去年初一被46歲生父帶往住所侵犯,生父被控亂倫罪,惟經審訊後陪審團今早裁定被告亂倫罪不成名,非禮罪名則成立。控方透露被告曾因非禮事主而被判監6年,被告出獄不久便透過facebook再接觸女兒繼而乘機再侵犯。法官狠斥被告變態「完全無人性」,明顯利用女兒智商低而犯案,明言必定重判。
法官張慧玲明言亂倫罪最高刑罰為14年,非禮罪則為10年,本案的判刑將「分別唔大」,絕不會輕判被告。張官指被告出獄不久便重犯,「呢個被告好明顯係變態」,但需要心理專家評估,「睇下佢(被告)有幾變態」。
張官明言本案有多項加刑因素,包括被告重施故技侵犯親生女兒,非禮程度非常嚴重,與真正性交只差一線。被告於2013年因5項非禮罪及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被判監6年,出獄後不久便透過facebook再接觸女兒,然後用WhatsApp頻頻聯絡,約一個星期後便犯下本案。
而根據兩人WhatsApp紀錄,被告教唆女兒若果母親在場就不要找他,又謂「唔好畀媽咪知」,被告明顯知道所做的事不當,卻利用女兒。被告另一方面又哄誘女兒,即使不能結婚也可以當夫妻,令女兒積極考慮將被告列為監護人。被告明顯是利用女兒智商較低而犯案,張官怒斥被告「完全無人性」。
在審訊時透露,被告於警誡錄影會面中聲稱自己本來相當克制,但女兒貼近其身體令他忍不住,在沒有戴安全套的情況下他以陽具磨擦女兒私處,並在床上射精,他否認有跟女兒性交。
案件押後至4月19日判刑,張官下令替被告索取心理報告,及為事主拿取創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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