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會亦鼓勵善用及發展共用作品的平台,在「保留全版權」和「版權共享」兩個極端間取平衡。公會指除非各持份者短期內能達共識,否則應以香港整體利益為大前提通過現有草案。
公會指現時草案的豁免範圍已比其他國家所採用的廣闊。對於一部份市民期望進一步放寬豁免,讓使用者可二次創作,公會指此舉將進一步侵蝕版權擁有人對版權作品的控制權,認為二次創作者的要求未能與版權擁有人達共識。
公會又指現時無證據顯示創作者過往無豁免情況下,創作力因害怕侵權而大受窒礙;亦缺乏證據證明就算法案加入種種保障言論自由的豁免後,仍會導致不公平情況。對於泛民議員提出的三項修訂,公會指不適合同時採用,亦無此需要。近月不少創作人稱不會追究所有二次創作,大律師公會稱十分支持創意業界及政府更廣泛善用及發展共用作品的平台。
■記者姚國雄